各学院(部):
为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整改要求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测安排
(一)检测内容:包括论文格式检测和相似率检测。
(二)检测时间:5月1日前完成。
(三)具体要求
1.格式检测:学生按照《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附件1)中的要求对论文(设计)字体、字号、行距等进行规范排版,提交论文管理系统开展论文格式检测(每个学生提供一次免费检测)。如学院有单独的格式要求,请于3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上传至论文管理系统对应学院的格式规范模板。
2.定稿审核:学生完成论文格式的统一规范后,在系统上传并提交论文(设计)定稿,待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3.相似率检测: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提交论文管理系统进行相似率检测。
注意:
(1)学生上传的检测论文(设计)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等全面的信息。
(2)检测结果高于30%者为不合格,经学生修改后,学校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复检不合格者,不予答辩。为保证有充足的修改时间,建议学生尽早提交。
(3)请学生密切关注检测结果,如果指导教师审核不通过或检测不合格,学生应按照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完毕重新提交,等待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二、校外抽检
(一)抽检时间:5月6日-5月17日。
(二)抽检范围与比例
1.抽检范围:2024届所有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含辅修学士学位论文(设计)。
2.抽检方式和比例:本次校外抽检工作将通过论文管理系统开展,以专业为单位,按照5%比例随机进行抽取。抽检名单于4月30日公布给各学院(部)。
(二)评审方式
教务处将按照专业研究领域,聘请2位校外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评议专家根据《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试行)》(见附件2),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评定论文,并给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
(三)评审结果反馈
1.初评结果
(1)两名专家评定意见一致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论文,则认为抽检通过,可进行答辩;
(2)有一名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需修改,指导教师重审,由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3)两名专家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不参加本学年学院(部)组织的第一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经学生修改后,由学校再次送给两位送审(初审)专家复评。
2.复评结果
(1)两名专家评定意见一致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论文,则认为复评通过,可随第一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一起参加学院(部)组织的二次答辩;
(2)有一名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需修改,指导教师重审,由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学院(部)组织的二次答辩;
(3)两名专家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作“不及格”认定,不得参加本学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须按照《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21〕4号)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
3.学院(部)认为专家评议结果或专家意见存在问题的,可向教务处进行申诉。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就申诉事项进行复核。
4.未被学校抽取外审的论文,按照学校和学院(部)论文安排,完成指导教师评阅和交叉评阅。
三、答辩安排
(一)答辩时间:5月21日-5月31日。
(二)答辩安排:学院(部)完成论文检测、评阅后组织答辩工作,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答辩安排(附件3)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hijianke@163.com。答辩安排将面向全校公示,学校将对各学院(部)答辩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原则上均应采用线下方式,在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参加校内答辩。
四、答辩后论文检测
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结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最终完善并定稿,并提交最终稿至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学院再次组织对论文进行相似率检测。
如指导教师审核不通过请及时告知学生尽快进行修改并再次上传。如检测结果高于30%,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需延长学习期限,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毕业论文及答辩。
五、其他说明
(一)学生提交论文最终稿时,须在系统中提交《西南大学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
(二)为了保证后续导出的文档完整,请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个人系统提交电子签名。
(三)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将另行通知。
(四)学校分配给各学院(部)的相似率检测指标仅限于为本单位的本科毕业生使用,学院(部)不得为外单位或其他学院、年级的学生检测,或有偿检测。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学生毕业获得学位后,如在教育部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中出现被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情况,学校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举措。
1.如论文存在的问题为“舞弊作伪”等欺诈行为,学校将向学位中心申请收回该生的学士学位;
2.如存在其他问题被判定为不合格论文,学校将向学位中心申请暂时停止该生学士学位证书在国家学位认证系统中的展示,待该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经过外部验证或省级验收后再重新获得展示。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赵琼、石定芳,联系电话:68252619。
附件:1.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2.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分标准
3.西南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教 务 处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doc
附件2.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分标准.docx
附件3.西南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xlsx